社会保险类补贴政策解读
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的补贴,细则如下:
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应届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
(一)对新招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补贴的小微企业,按实际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缴费基数为我区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实际缴费比例计算。补贴期限从申报时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合并计算。
(二)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补贴标准和期限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享受补贴的缴费基数为我区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实际缴费比例计算。补贴期限从初次申报时计算,每个就业困难人员累计享受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经用人单位申请可延长至退休。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合并计算。
申领和支付:《南通市海门区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还需提供企业上月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政策咨询电话:区劳动就业管理处0513-82100096。